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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爷爷去世后,遗赠给孙子一套产权房屋,孙子又将房屋卖给了其同学。爷爷的遗孀(后妻)别无房产,就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后来被产权人告上法庭,要求腾房。2021年4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老人汪秋菊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权。2021年5月,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本案承办法官唐文新到汪秋菊家回访时,老人对法官说,经历了漫长诉讼,现在终于有了可以安身的家,感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约定“管理费”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7次法官会议纪要)简要案情:A将案涉工程以公开招标形式发包给承包人B(建筑公司),后B将案涉工程以内部承包名义非法转包给自然人C,约定工程结算价以A与B之间最终确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为准,C按工程结算总价15%标准向B上交综合管理费。案涉工程已工收合并交付使用,A已向B支付全部工程款。现C以B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
裁判要旨:南通四建公司虽然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是将其施工资质出借给黄某用于案涉工程的施工,南通四建公司并无签订、履行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黄某借用资质承揽案涉工程,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因此,南通四建公司主张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及优先受偿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案例索引:《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获嘉县岚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裁判要旨】1.对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债务的重新确认须具备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的要件。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出具的《催收通知书》上签章确认仅表明其收到该催收通知书,并无证据证明债务人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务的意思表示的,并不构成对债务的重新确认。此行为也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2.被告债务人一方并非下落不明,债权人亦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情形的,债...
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届时,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 近些年,城市中养狗居民逐渐增多,因不拴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引发的侵害和纠纷屡见不鲜,在网络上争议不断。尽管现行法律对侵害发生后追责赔偿已有明确规定,但仍属于事...